消費者權益日
Consumer Rights Day
金融消保在身邊
保障權益防風險
解讀《關于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
化解金融糾紛
一、發布背景
2019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原中國銀保監會)在京聯合召開了《全國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推進會》,在會上,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為暢通金融消費者權利救濟渠道、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和金融要求、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和金融管理部門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職能作用,就全面深化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工作提出意見。
二、《意見》中提出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工作目標
堅持黨對司法工作和金融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建立、健全專業高效、有機銜接、便捷利民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合理配置糾紛解決資源,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全方位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意見》中提出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工作原則
(一)依法公正原則;
(二)調解自愿原則;
(三)高效便民原則。
四、《意見》中提出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工作內容
(一)加強分工協作;
(二)加強金融糾紛調解組織建設;
(三)規范工作流程;
(四)完善保障機制。
五、《意見》中提出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小組;
(二)加強宣傳引導;
(三)強化金融機構對金融糾紛多元化機制建設的參與度和認可度;
(四)壓實金融機構作為金融糾紛處理第一責任人的主體責任,通過合規經營水平、優化金融產品服務、依法強化信息披露等方式,從源頭減少金融糾紛,強化矛盾糾紛的“訴源治理”水平;
(五)加強監督、指導、協調和管理。
《關于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全文
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d180bbe69a9e68cbe20d2d8269a6db.html